监督与管理/论著
陈雪, 刘庆芬, 尹谌, 魏超, 高杰, 翟贺争, 李松, 于程程, 张文艺, 武权
目的 了解天津市部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现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放射防护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方法 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天津市81个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分析。结果 35个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护措施中,符合率最低的为警示标志和个人防护用品。46个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中,防护措施评价合格率为73.9%~100%,其中合格率最低的为个人防护用品;放射防护管理评价合格率为95.7%~100%,其中防护管理制度合格率最低。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为97.1%,设备质量控制验收初检合格率为98.6%。结论 天津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预评价完成率、机房单边和面积、工作场所布局和分区、通风、屏蔽措施、个人剂量管理和职业健康检查等均全部满足法规或标准的要求,部分评价内容如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评价工作,特别是不符合项的重点监督和管理。